关于开展2025-2026学年第一学期 教学公开课申报的通知

作者:2025/09/10 10:27

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推进学校"三教改革",提升"课程思政"育人实效,搭建教师交流学习平台,充分发挥优秀教师在课堂教学的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"课堂革命"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现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学公开课申报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类别

本次教学公开课申报分为院级公开课和校级公开课两级,校级公开课依据评议结果认定为公开课和示范课两级。申报类别分为公共基础课、专业理论课和专业实践课三类。

二、申报方式

教师依据个人教学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类别,填写纸质《公开课申报表》(附件1),通过审批后在线登记开课信息。经教研室主任审核、部门领导审批后,部门备案并汇总报教务处。

三、申报要求

1.请各教学部门组织教师(含校内兼职教师)分级分类进行公开课申报。学校于第4周公布全校教学公开课活动安排,各教学部门根据安排情况组织教师开展听课。

2.为提高教学公开课质量,要求申报教师紧跟国家职教政策,创新教学设计过程,在教学内容、形式与手段上勇于创新与改革,与时俱进,解决教学中的实际问题。

3.院级公开课开课时间为第4周-第17周,校级公开课为第4周-第17周。授课内容与授课计划保持一致,授课时长为40-45分钟。

4.公开课听课人次至少3人,院或校督导员至少1人。

6.校级公开课需部门组织团队进行选题、设计和改进后再开课。

四、结果认定

1.院级公开课由各教学部门组织评议认定。在开课结束当天,听课教师在学习通完成听课记录和评课。学期末教务处将统一组织审核,再发布认定名单,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认定。

2.校级公开课由教务处、质量监控处组织评议组听课评议,学期末依据评议结果发布认定名单,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认定为校级公开课。

五、申报名额

1.院级公开课申报名额由教学部门自行决定。

2.校级公开课由教学部门推荐上报。两院及教务处各推荐3~5个。

六、申报时间

1.请申报院级公开课的教师于9月26日前完成申请及审批流程,并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。

2.请申报校级公开课的教师于9月26日前完成申请及审批流程,并将相关纸质及电子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。

3.联系人:焦烨,联系方式:313332130(QQ)。

 附件1 公开课申请表(三年制).docx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教务处

2025年9月1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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